[培训对象及申报条件 ] (一)培训对象 1、在幼儿园、亲子园、托儿所、各地妇联、计生委、妇幼保健院、育婴家政等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2、学前、幼教、护理、护士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学生。 3、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护理和教育知识、技能的(准)父母、(准)祖父母等人员。 (二)申报条件 参培学员如需考取育婴师证书,需在相应育婴师职业上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高级育婴师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育婴师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育婴员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 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4、育婴师师资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考核方式及证书发放 ] 参培学员参加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试合格者,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统一的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 说明:学员可以根据我校的培训班次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 如报名当期缺听部分课程,可以随时插入其它班次进行补学。 (三)考试时间: 2008年11月上旬 六、[报名费用、报名联系] (一)培训费用 高级育婴师:1800元/人,育婴师:1500元/人,育婴员:85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统一育婴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报名交费现金和支票均可。
注:下岗待业、经济特困人员持相关证明可以减免部分学费, 学校、机构团体和定向培训报名可优惠!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话传真报名。 (三)报名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 张( A4 纸);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复印件2 张( A4 纸)、 复印件2张; 3、4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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